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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数字文化贸易里数字与文化相辅相成”!

2020-11-30 来源: 人民数据研究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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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6日,“一带一路”数贸发展与国际合作论坛在洛阳成功举办。论坛上,与会嘉宾以“丝路文化和数字贸易”为主题举行了圆桌论坛。论坛环节由人民网·人民数据(国家大数据灾备中心)副总经理、总编辑刘畅先生主持。

   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、文旅部“十四五”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魏鹏举认为,数字化是文化传播手段,目前来看最先进,也是最有效的。它实现了边际成本递减,每多传播一次的边际成本几乎是零,但是边际的收入是递增的。依托数字化的手段,借助互联网的边界途径来实现文化的传播,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将扩大文化经济的范围。魏鹏举指出,在发展数字化贸易过程中,文化一定要做到“无为”,数字化方面要做到“无不为”——文化领域最主要做的工作是保护好它,让文化魅力永存;在数字产业方面调用一切可能的技术,使用一切有效的商业模式让文化的魅力变成商业的价值,变成产业的效益,变成经济发展的动力,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引擎,也成为中国软实力提升的关键部分。
“文化产业发展的阶段必然走向创意产业,而创意产业更高的阶段要在新条件下实现统筹、协调、系统性的变革和跨界的融合,这是我们未来发展的方向。”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会长金元浦表示,从大数据上看,数字经济已经对主体经济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与提振,已达到gdp的36%,并还在不断增长,形成高质量发展主要推动力。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大的经济变革形势,进入一个新发展阶段,这其中包括文化创意产业,数字文化创意的升级换代。在金元浦看来,目前的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形成了两条线索交错的发展形态。一条线路是传统的旅游(乡村振兴,特色小镇、民宿),印刷、演艺产业、出版产业,以及非遗生产性保护等等,是大众化、普及性的,满足众多人民群众的日常文化娱乐需求,但总体来看,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力量相对较弱;另一条线路是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,比如华为、阿里,腾讯,字节跳动,中兴,小米,京东,百度,美团,以及大疆,海康等高科技相关的文化经济类企业,在发展的整体规模上都和普及性的产业形态不一样了,它们在发展过程中占据了数字经济创意经济的高端。
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,更多的企业开始将目光投向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及周边国家的市场。察哈尔学会创会秘书长、高级研究员柯银斌强调,中国企业仅以“走出去”的思维惯性来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已经不再适应于新形势的要求,企业应将“走出去”和“迎进来”相结合。企业“走出去”实现了自身目标,更要为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做贡献。虽然不同企业路径不同,但可以通过战略联盟凝结一些共性的行动。我认为战略联盟是助力中国企业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最主要的方式之一。
中国中小企业协会“一带一路”副会长苏彤认为,中小企业要弄清楚“数字贸易”的本质,首先要面对最大的困境是数字的概念和认知,其次是服务的本质,再就是基于前两者而来新的贸易观。“数字”的“数”,其中有“文”,要从中文本位理解“数字”的内涵,而不能仅停留在英文“digital”的意义上。苏彤指出,企业首先要从技术层面的数字,到制度层面的数字,再到文化层面的数字层层递进,从技术、制度和文化三个层次上实现企业数字转型;其次要重新认识“服务”的概念,从低信息-知识含量的“劳务经济”上升到高信息-知识含量的“服务经济”;要明确数字服务贸易区别于非数字贸易的关键——在数字贸易条件下,“只求唯一,不求第一;成为唯一,就是第一”。“企业无论规模大小,哪怕只是一个个人,也有机会参与全球数字贸易,这是数字贸易给中小企业带来的最大的机遇。”
论坛最后,与会专家学者就大家关心的话题进行了商讨,现场气氛热烈。(梅亚川)




责编:梅亚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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